原则2:问责制和透明度
在代表公民管理资源财富的情况下,只有政府对公众负责,才能带来持续的繁荣。对行为的持续审查提供了对腐败的强大威慑,并激励各级政府改善绩效。此外,只有在这种审查将当前和未来的政府与他们自己设定的目标联系起来的情况下,管理资源财富的国家战略才能在未来保持有效。
在整个决策链上提供透明的信息
与许多形式的经济活动不同,资源开采和收入管理往往远离大多数公民的生活。决策链可能难以监控,为腐败提供了机会,为管理不善提供了掩护。
问责制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透明度。然而,零碎的信息是不够的。政府应该披露关于整个决策链的信息,并提供完整的、互补的信息集。例如,收入数据可能附带有关适用税率和应税收入的信息。此类信息应在适当的分类级别上披露,如地点、项目和产品类型。此外,“机器可读数据”(结合这些数据的描述,使计算机能够自动使用的数据),以及相互同意的可互操作的标准,可以促进监测工作。
-收入观察研究所,2013年。
公布经营、投标和投资采掘业资产的公司名称,以及其受益所有人的身份和所有权链,有助于监测和执行适用的财政制度。国有资源公司的经营情况应至少与私营公司的披露水平相同。国有资源公司也应该在战略和支出前景方面保持透明,公共利益甚至可能要求更高程度的公开。
有关部门应提供有关许可证、地质调查、地籍和储量以及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估的数据和报告。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还应公布合同,并在网上随时提供。
还必须披露信息,以便对部门管理、收入管理和支出进行国家核算和监测。该信息可以与政府自身设定的任何财政规则进行比较。此外,储蓄基金必须有很高的披露要求,特别是考虑到预算外活动的可能性。特别是,基金管理部门应该公布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付款人以及审计的信息。
政府不仅应该披露支付和支出,还应该披露整个决策链的相关规则。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将这些规则的很大一部分写进复杂的合同中,不让公众调查。政府应尽可能在立法范围内制定条款,让观察员比合同更容易仔细审查。合同中任何偏离标准立法条款的剩余让步都应提交立法机关批准。最重要的是,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应该避免,合同应该公开。
公众的知情权被载入许多国家和国际公约,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了信息自由法,规定所有政府信息都是公开的,除非法律特别禁止披露。BOB网投站政府应该采取这样的规则,以减少在公众能够仔细审查影响他们的协议之前,资源采掘权被剥夺的风险。
政府和企业也可以从提高透明度中获益。公开要求促使人们维持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从而降低收集和维护良好数据的成本,并提高数据的准确性。这对高效的政府运作至关重要:它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提高向公司和公民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支持政府内部严格的问责制。此外,公司还面临着管理其经营领域的公众期望的挑战:有效的透明度使他们能够减轻不信任,加强“经营的社会许可证”。
为机构提供明确的角色
政府的角色和行为标准应该明确,并为所有人所理解,这样公众才能监督政府的行为。应该有一套反映社会对当权人士的期望并编入法律和条例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来指导决策。
如果有明确的责任界限,那么政府的功能就会更好,而且行政部门和独立审计员等机构可以监督那些未能履行职责的机构,并对其进行追究。此外,为了对提高绩效的要求作出适当的反应,政府机构应该能够作出有效的决策——如果要改善治理,更好的问责制就需要更好的能力。
支持足够数量的知情公民要求良好的治理
信息的提供必须与使用它来监视和判断政府的行为的能力相匹配。包括宗教、学术、专业和社会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以及媒体在这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为了使这些组织有效,它们必须独立于政府,并公开其资金来源和所代表的利益。政府反过来必须建立和保护包括媒体在内的公民社会的权利,并允许其在不受骚扰的情况下运作。
-收入观察研究所,2013年。
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必不可少的。它可以审计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活动,并作为公众关注的渠道。立法机构要发挥这一作用,就需要加强对采掘问题的能力和理解,并获得关于采掘资源管理细微差别的可靠咨询意见。
一个知情的公民也能更好地讨论国家的战略方向。此外,鉴于资源治理对公民的转型重要性,管理公众期望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有效的沟通战略和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执行规则
最后,除了监督行动的手段外,政府还必须承诺执行惩罚,这需要政治意愿和能力来惩罚违规者。在这方面,一个可信和独立的司法系统至关重要。如果司法行动的可能性不大,腐败或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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