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3:勘探和license分配
政府面临的挑战是确保勘探和生产作业在全面的国家战略范围内有效进行,并尽可能提前建立法律和监管框架。
核实勘探许可区域的管辖范围
国家政府应该核实它对打算开放勘探的地区拥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这既适用于国内,也适用于邻国,包括共同开发跨越国界的发现的条款。BOB网投站
建立并保持对资源基础的良好理解
政府官员必须全面了解本国的资源基础——包括资源的数量和地理分布。资源库的数量决定了开采速度和未来潜在收入的关键决定。有关地理位置的信息可以指导在国内建立产权和勘探许可证,以及未来的社会和环境影响。
由政府或外部捐助者资助的地质和地球物理调查的预许可投资可以为政府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如果所得到的信息增加了地质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吸引更高的出价。然而,更多的知识也会使地质情况显得不那么有吸引力,如果它表明地质情况不太有利于发现。
政府有责任收集、储存和分析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的所有勘探作业所产生的技术资料。这些信息是建立政府地质理解的关键,这将有助于加强其与投资者的谈判地位,并更好地使其能够优化许可制度。为此,政府应确保投资者以可理解的格式提供所有技术信息。
保护产权,决定开放的勘探区域
政府在发放勘探活动许可证前,应根据国家法律对开采资源和开放勘探地区的牧场、水源等地表资源确立产权。
当局应仔细考虑勘探许可证的规模和范围,并仔细考虑潜在可开采矿床的地质情况和规模和位置。在勘探的早期阶段,许可证通常很大,因为远景地质的位置没有很好地定义。许可证制度需要考虑到随着勘探的进行而减少许可证的规模,以防止过多的资源库位于任何一个许可证中。许可证颁发机构必须注意许可证授予的顺序,以确保政府能够从发现的土地价值增加中受益。
最后,政府应该考虑环境风险,例如污染,是否值得潜在的回报。政府应决定阻止在环境和社会敏感地区的勘探,或采取措施减轻这些风险。
选择合适的权限分配方式
政府必须决定由谁在何种条件下进行勘探和生产作业。如果政府允许私营企业参与,它可以在逐个许可证的基础上进行直接谈判,也可以通过竞争过程授予一个或多个许可证的许可证回合。
精心设计的拍卖是更可取的,因为竞争性投标应该为国家带来更大的价值,拍卖还可以帮助克服政府相对于国际公司可能存在的信息赤字。拍卖本身也比直接谈判更透明,有助于降低不适当的公司或个人获得勘探和采矿权的风险。
拍卖的成功通常取决于至少三个竞标者。如果投标者没有足够的兴趣,政府选择竞争性分配过程不太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如果没有足够的地质信息——更有可能是矿产而不是石油的许可证——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拍卖竞争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应该使用具有严格最低技术标准的授权回合。
无论使用何种方法,都有一些原则可以加强政府在分配过程中的地位。政府应披露有关分配程序的信息;已批出的合同,包括财税条款;所有许可bob手机版登陆证持有人的实益所有权;商定的工作计划;以及财务承诺和任何特定于许可证的财政条款。
政府应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预审,以确保潜在的许可证持有人有足够的技术和财务能力来执行资源开发计划,并在管理与项目和相关基础设施相关的环境风险方面有足够的经验。政府还应决定是否鼓励联合投标,以及是否保留在许可范围内分配股权的权利。
第三,政府应该将竞价限制在少数几个条款,以便在出价之间进行清晰的比较。这些可能是关于工作计划、签名奖金和本地内容条款的条款。竞争或谈判不一定只涉及开采权的价格,但另一方面,太多的变量增加了复杂性,侵蚀了评估的透明度,增加了行政成本。
第四,政府应努力确保在企业投标后不需要谈判条款。这得益于清晰透明的投标条款和示范合同。
最后,政府应仔细评估作为换取开采权的易货交易的一部分而提供的服务或基础设施的价值。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政府应考虑避免此类交易。易货交易往往本身就不透明,可能为腐败提供机会。
确保发展规划符合政府目标,并及时批准
在商业发现和评估工作结束后,许可证持有人将拟定开发该发现的开发计划,供政府及其机构批准,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议会批准。政府应确保发展计划具有成本效益,符合其关于资源消耗的政策目标;基础设施的使用、健康、安全和环境;以及本地内容和就业条款。此外,计划应规定项目地点的最终废弃,包括清理和恢复。
政府应以及时和符合任何合同义务的方式彻底审查计划。这需要在适当的时间有足够的技术专门知识,以及以有关部委和机构之间协调为特点的有效的批准程序。
维护物理资源的帐号
保持物理资源库的账目——包括产量、已探明储量和不确定范围、已发现资源和剩余勘探潜力——是行业决策和监管的重要基础。这样的账目,连同有关开采收入和成本的信息,可以显示政府公司未来可能会有多少收入,应该节省多少,以及勘探活动的速度。最终,这可以帮助政府从资源库的开发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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